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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陕西境内2006年度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2007-01-24 10:51
陕通局市[2007]6号
在陕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06年度我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度检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本次年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陕西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均须参加年检。
二、年检材料填写要求
(一)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填写《陕西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年检参检材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印章后上报我局。
(二)公司经营情况报告应包括:2006年度业务经营情况、新增服务项目、市场分析、2007年业务发展规划等。
(三)经营许可证内容有变化的,应填报“公司基本情况变更表”,同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四)相关表格请在陕西省通信管理局网站(http://www. shxca.gov.cn)“2006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专栏下载。
(五) 各参检单位应于2007年2月28日前报送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88333373、88333395。
三、年检方式
(一)审核年检材料,并组织实地抽查。
(二)经审查年检合格的单位,我局在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合格”印章。
(三)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单位,责令其30日内整改。对经整改合格的单位,我局在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年检情况记录表”上加盖“年检合格”,同时注明“经整改合格”。
(四)对于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我局将依法注销其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该持证单位营业执照中的相应经营范围。
(五)凡未参加年检的,我局将视为自动放弃并将按有关规定对所发许可证进行注销处理。
四、年检结果公示
年检合格、年检整改和年检注销经营单位名单等年检情况将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公示。
本次年检将在记录年检结果基础上,建立电信业务经营者信誉记录数据库。年检中遇有被责令限期整改、被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情况的,将在后续的电信业务市场准入和日常管理中依据信誉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