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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与数据中心专委会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专委会是由互联网云计算与数据中心从业单位自愿组成具有专业性、非盈利性的行业组织,是在党和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 本专委会皆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云计算与数据中心在互联网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专委会遵守国家宪法,按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省互联网协会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本专委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单位代表大会,会员单位代表由互联网云计算与数据中心行业单位代表协商推举产生。会员单位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
第五条 会员单位代表大会的职责:
1、制定和修改本专委会章程;
2、选举本专委会理事;
3、确定本专委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决定本专委会终止事宜;
6、决定本专委会其它重大事宜。
会员单位代表大会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单位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单位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 本专委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单位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每届理事长任期五年。
第七条 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长召集。理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由常务理事长召集,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推荐一名代表参加。理事会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代表同意方能生效。
第八条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主持日常会务,对理事会和会员单位代表大会负责。
第九条 加强本章程的执行力,设立会员单位诚信档案,对违反本章程的会员单位,视情节轻重,进行业内通报或取消会员单位资格。

第三章 义务

第十条 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促进云计算与数据中心在互联网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 开展云计算与数据中心技术的学术交流研究,编辑行业期刊,提高我省互联网云计算与数据中心在行业中的整体水平。
第十二条 在省互联网协会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全省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行业共同遵守的自律公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第十三条 开展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行业调查研究,及时收集行业信息等工作。为政府提供行业决策参考。
第十四条 加强与云计算与大数据行业机构的联络和沟通,  促进会员企业间业务交流与合作。参与组织全省行业优秀单位评选工作。
 第十五条 建立本专委会内部通报制度,对违背职业规范、职业道德的行业单位给予通报。
第十六条 会员单位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可予以除名。 
第十七条 设立本专委会专业平台网站和会刊,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咨询、宣传推广等其它服务。

第四章 入会

第十八条 凡符合本章程规定的行业单位均可报名加入本专委会,
第十九条 会员单位按年度向陕西省互联网协会缴纳活动经费,标准由理事会在广泛征求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活动费的使用情况接受会员单位的监督。
第二十条 凡从事互联网云计算与数据中心业务的单位,由本单位提出申请,陕西省互联网协会和专委会理事会研究批准,均可加入本专委会。
第二十一条 会员单位有权参加本专委会的活动,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并可自由退会。退会由会员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省互联网协会理事长会议确认后办理退会手续。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监督执行机构为陕西省互联网协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省互联网协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