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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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与数据中心专委会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专委会皆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云计算与数据中心在互联网行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第三条 本专委会遵守国家宪法,按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省互联网协会的领导和监督。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会员单位代表大会的职责:
1、制定和修改本专委会章程;
2、选举本专委会理事;
3、确定本专委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决定本专委会终止事宜;
6、决定本专委会其它重大事宜。
会员单位代表大会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单位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单位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六条 本专委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单位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每届理事长任期五年。
第七条 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由理事长召集。理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由常务理事长召集,理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推荐一名代表参加。理事会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代表同意方能生效。
第八条 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主持日常会务,对理事会和会员单位代表大会负责。
第九条 加强本章程的执行力,设立会员单位诚信档案,对违反本章程的会员单位,视情节轻重,进行业内通报或取消会员单位资格。
第三章 义务
第十一条 开展云计算与数据中心技术的学术交流研究,编辑行业期刊,提高我省互联网云计算与数据中心在行业中的整体水平。
第十二条 在省互联网协会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全省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行业共同遵守的自律公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
第十三条 开展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行业调查研究,及时收集行业信息等工作。为政府提供行业决策参考。
第十四条 加强与云计算与大数据行业机构的联络和沟通, 促进会员企业间业务交流与合作。参与组织全省行业优秀单位评选工作。
第十五条 建立本专委会内部通报制度,对违背职业规范、职业道德的行业单位给予通报。
第十六条 会员单位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可予以除名。
第十七条 设立本专委会专业平台网站和会刊,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咨询、宣传推广等其它服务。
第四章 入会
第十九条 会员单位按年度向陕西省互联网协会缴纳活动经费,标准由理事会在广泛征求会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活动费的使用情况接受会员单位的监督。
第二十条 凡从事互联网云计算与数据中心业务的单位,由本单位提出申请,陕西省互联网协会和专委会理事会研究批准,均可加入本专委会。
第二十一条 会员单位有权参加本专委会的活动,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并可自由退会。退会由会员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省互联网协会理事长会议确认后办理退会手续。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监督执行机构为陕西省互联网协会。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陕西省互联网协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